(1)施工前应全面复查图纸各构件的尺寸及型号,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;门架式标志设计尺寸与施工现场不一致时,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变更;
(2)钢结构装卸、运输与堆放过程中,均须在外表涂层干燥后才能进行,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构件碰损及变形;所有钢构件均应先加工制作,后热浸镀锌,严禁镀锌后加工;
(3)主要钢构件(如立柱、波形护栏板、法兰盘等)镀锌量为600g/m2 ,热浸镀锌所用的锌应符合《锌锭》(GB470-2008)以及本设计的要求,防腐层质量应符合《公路交通工程钢结构防腐技术条件》(GB/T 18226-2015)的要求。
(4)单柱式、双柱式的标志板内缘到土路肩边缘的距离不少于25cm,悬臂式、门架式标志板下缘距路面净空高度不得小于5.5m。
(5)交通标志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150kN/m2,钢筋混凝土基础应提前施工,待强度达到设计强度80%后方可安装立柱及标志板。
(6)抱箍、紧固件等应进行热浸镀锌,镀锌量为600g/m2,防腐层质量应符合《公路交通工程钢结构防腐技术条件》(GB/T 18226-2015)的要求。
(7)立柱顶部和横梁端部采用钢板焊接封盖,护栏柱帽和横梁帽用钢板冲压成型。
(8)在设计中,标志立柱高度的边坡部分是以1:1.5路基边坡计算的。在施工放样时,对于设在路基边坡上或挖方段的标志,应根据标志所在位置处的实际情况调整立柱的长度。
(9)标志板反光膜,必须按照反光膜生产厂家的贴膜要求进行粘贴。
(10)标志板安装时,应将矩形标志的顶边(底边)调成水平,标志板面应保持平整,不应产生变形。对运输及安装过程中造成变形的板面,应调平或更换。
(11)标志板的制作、安装应符合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(GB 5768.2-2009)的要求。
(12)安装标志时应注意安全,禁止在高压线下进行标志安装施工。
(13)标志设置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标志基础落在涵洞等构造物顶部时,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在±10米范围内调整。
(14)焊接要求
①焊缝等级要求:立柱与波形护栏板、立柱与底座法兰盘、横梁与法兰盘间焊缝质量等级为二级,其余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。
②钢结构焊接采用手工焊或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。焊接材料应严格执行焙烘、保存、领用的有关要求。
③钢管与法兰盘、钢管与钢管间焊接采用坡口对接焊并满焊焊透;所有焊缝应连续焊接并平滑过渡,所有加劲肋焊缝应双面满焊。
④施焊前,各钢构件尺寸、焊接材料应经检查无误;连接接触面和焊缝边缘每边30~50mm范围内的水、锈、氧化物、油污及熔渣等杂质应清除干净,露出钢材金属光泽。
⑤用坡口连接时需用引弧板,弧板材质和坡口型式应与焊件相同。
⑥焊脚尺寸要求见表3.5-1。
⑦焊缝检测
a、焊缝检验按照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5-2017)执行。
b、所有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,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、焊瘤、表面气孔、夹渣、弧坑裂纹、电弧擦伤等缺陷。
c、所有二级焊缝按20%的比例进行超声波探伤。
d、其它未尽事宜参照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5-2017)及其它现行国家标准。
(19)施工须符合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》 (JTG F80-1-2017)、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》(JTG F71-2006)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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